2020年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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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20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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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∶现将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2020年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
【概要描述】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∶现将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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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宁建改办(2020〕13号
关于印发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∶
现将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∶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
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8月21日
解读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
近日,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,推出10条审批改革创新举措,最大限度简政放权、简化审批手续、提高办事效率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市建委对《意见》作了进一步解读。
1.
问:开一个200平米的餐饮店需要办理消防备案吗?
答: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、店铺、商业网点等小微工程,只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的,都不需要办理消防备案证。
2.
问:哪些属于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?
答:现浇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,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,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单层或多层建筑,包括:
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的办公建筑;
不销售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物品且不产生油烟、异味的商业建筑;
不含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、养老院,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的公共服务设施;
不存放、生产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、厂房。
3.
问:已经取得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意见,还需要报消防设计审查吗?
答:需要,消防设计审查是行政许可,消防审验部门采用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意见,快速做出消防设计审查许可决定。
4.
问:项目由10幢单体组成,能否先行申请其中两幢楼的消防验收?
答:可以,前提是该项目消防车道、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、高位消防水箱、消防水池、消防水泵房、消防控制室、室外消火栓系统、变配电房等重要的公共消防设施已完成设计内容、实现了设计功能。
5.
问:超高层、大体量建筑主塔楼尚在施工,裙楼能否先行申请消防验收?
答:可以,前提是局部先行投入使用的部分满足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》(GA 836-2016)关于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条件。
6.
问:按照现行市区分工原则,该批次项目部分需要在市级申报验收,部分需要在区级申报验收,个别附属用房需要办理消防备案,请问有无快捷办理渠道?
答:可整体打包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验收或备案,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项目应按许可事项分开办理。
7.
问:申报消防设计审查、消防验收、消防备案还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?
答:不需要,消防审验审批实施电子进件,具体参照市建委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。
8.
问:在哪里可以查阅办事进程,查阅审批结果信息?
答:审批过程中,企业可通过消防审验申报系统随时查阅审批进程。审批结束后,公众可在市建委网站“消防审验综合查询”栏目、“南京建设”微信公众号“微服务”栏目查阅全市消防审验审批结果,通过电子证照查询辨别证照真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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